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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干警”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22-08-01 19:22:30



为推动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丰富文明创建活动载体,培养干警养成文明习惯,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作风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修养、文明素质,提升司法形象,展现法院新风新貌。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干警”评选活动,现对“文明庭室”开展投票活动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文明庭室”的标准

    1、领导组织好。庭室负责人重视文明建设,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创新、有效果。

    2、思想建设好。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较好发挥。

    3、完成任务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内部职责范围和各岗位责任制明确;日常管理有序、高效;工作质量高,效果好。

    4、制度建设好。建立健全庭室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5、遵纪守法好。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6、司法礼仪好。文明司法用语,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

    7、道德风尚好。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扶危济困,乐于奉献、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思想品德、家庭美德建设上成效明显。

    8、团结协作好。具有全局和大局意识;庭室间互相支持,配合默契;内部团结,关系融洽,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9、环境卫生好。狠抓环境美化、净化。办公用品放置有序、整齐划一;经常保持公共场所和室内的清洁卫生,桌椅整齐,窗明几净,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各项卫生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每次最多投选1票。

请我院广大干警积极参与;

请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推动管城法院建设和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

    投票方式1:扫描二维码参与文明庭室评选投票

    投票方式2:点击链接参与文明庭室评选投票

https://f.wps.cn/w/djDTDX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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