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场舞、健步走”的锻炼方式受到广大市民的喜爱,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但其“扰民”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为引导群众文明开展健身活动,规范“广场舞、健步走”等活动的开展,管城法院现向全体干警及辖区广大居民朋友发出“静音广场舞、规范暴走团”倡议如下:
1. 开展广场舞和健步走应照顾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作息。建议应在晚上21:00前结束,活动音量不超过85分贝,如遇特殊情况应停止活动。
2. 开展相关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活动场地尽量选择集中居住地域,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3. 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得恶意比拼。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文明平和化解误会矛盾。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听取社区的意见建议。
4. 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健身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借全民健身的名义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