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8月19日上午,管城法院与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管城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座谈会。
管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小联、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冀喜军、管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宏伟及部分员额法官、仲裁员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管城法院民一庭庭长范利辰通报了该院近三年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管城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王宏伟通报了该院今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人社部和最高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就在劳动争议纠纷激增态势下如何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防范化解与裁审衔接、裁审理念和标准如何统一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就劳动争议管辖确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时效、证据认定等程序和实体处理及强化裁审调解功能、建立联动机制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冀喜军在座谈中介绍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开展情况和仲裁调解队伍建设情况,强调建立裁审衔接机制的必要性,将大力支持法院的劳动争议审判工作,要求辖区仲裁机构站在服务地方经济大局的高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保护辖区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用工秩序,最大限度的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与法院审判工作的有力衔接。
刘文辉院长在座谈中指出,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仲裁和审判对劳动争议纠纷的受理问题涉及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仲裁机构和法院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审查,有利于化解矛盾。要借鉴省政府和省法院部署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建立劳动争议实质化解机制。要强化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同体意识,健全仲裁机构与法院的常态化联动机制,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讨疑难问题,强化信息共享,推动裁审标准统一。要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化调解力量,发挥好劳动监察、社区网格及矛盾调解中心的作用,共同做好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切实从根源上解决矛盾纠纷,为辖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此次会议的召开,开启了管城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机制建设的新局面。管城法院将把劳动人事裁审机制建设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更加积极地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沟通交流,将裁调联动、诉调联动、裁审衔接机制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化维护权益、规范用工、促进发展职能,持续提升工作模式和司法能力,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管城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