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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法庭创建】高质高效解纠纷 诉前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9-08 09:55:47



“太感谢您了张老师,这么快就解决了孩子的上学问题!彻底消除了我的心理疑虑!”近日,当事人赵某将一面印着“秉公执法,公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管城法院特邀调解员张春菊的手中,对她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热情服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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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赵某与其前夫屈某于2018年离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屈某所有,双方名下的一套学区房也约定归屈某所有。离婚后,赵某带着孩子在这套房子中继续生活。2022年7月,孩子到了法定入学年龄,却因为房屋产权问题,无法由母亲赵某为其办理入学手续。眼看小学开学已经迫在眉睫,孩子却迟迟报不上名,赵某心急如焚却无法与其前夫屈某协商一致,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房屋产权和抚养权。

调解过程

管城法院收到该立案材料后,将案件委派至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团队,由特邀调解员张春菊进行调解。张春菊在接到案件后认真阅卷,询问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虽然离婚,但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双方关系的恶化,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且本案中抚养权变更及财产纠纷还牵涉到孩子上学相关事项,时间较为紧迫。于是张春菊迅速和原、被告联系,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同时张春菊利用自己作为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围绕双方的矛盾争议焦点,从如何有利于孩子及时入学、健康成长的角度与双方反复沟通协商。

最终,屈某同意赵某与孩子所住的房产归赵某单独所有,并将孩子抚养权变更到赵某名下,以便赵某办理孩子上学等事宜。纠纷虽已顺利解决,但是小学开学时间已经迫在眉睫,为彻底解决赵某的忧虑,张春菊通过管城区妇女联合会积极与管城区某小学沟通,告知赵某孩子的情况,帮助其顺利入学。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充分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子女有了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也通过和其他部门的沟通,从根本上高质高效的解决了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近年来,管城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专职坐班调解,他们在调解案件中综合考量法、理、情等因素,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能调尽调为目标,不断优化调解方式,用心用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始终守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第一线,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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