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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三十六计⑪——专业机制“金钟罩”

发布时间:2022-09-14 15:42:49




为提高破产案件的审判效率,发挥破产审判工作淘汰落后产能、配置有效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化解金融风险、新增就业作用,管城法院积极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体系,打造专业机制“金钟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辖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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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专业破产团队 

提升破产质效


为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管城法院成立了破产法庭,设置3个专业审判团队,形成专业法庭、专业法官、专业指导“三专”破产审判机制。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管城法院迎难而上,在学习和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的基础之上,定时组织召开“提升破产案件业务审判能力培训会”,不断加强破产审判团队和管理人队伍的培训和指导,组建专业化的合议庭,构建起承办法官具体办理,审判长指导监督,疑难案件共同研判,合议庭集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实现破产审判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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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理审查阶段,对企业的经营、人员、财务等情况开展精细化甄别工作。对于处于吊销、长期停业状态,以及不符合本市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通过破产程序引导快速有序退出市场经营活动,释放市场资源,做到“简案简审、难案精审”;对于“三无”企业等类型化案件,建立快速审理工作机制,实现半年内快速出清;对于具有优质市场资源、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引导其通过重整程序引入投资者,或者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帮助其恢复经营。对于辖区内上市公司、国有公司及对辖区社会经济稳定具有较大影响的企业破产工作,定期向区委政法委、发改委汇报、沟通案件工作进展。

2

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

规范审判工作流程


今年以来,管城法院先后修改完善了《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办法》等机制文件,细化管理人工作职责,对管理人的法律责任、职责,管理人的指定和更换,以及管理人的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管理人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职责,确保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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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选出团队建设完善、破产工作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团队参与破产案件审理,管城法院制定了选任管理人评分标准,采取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方式,以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工作计划等因素作为参考依据从有管理人资质的名册中选定破产管理人。

规范破产审判的各项工作,明确了每一环节的规定动作,细化每一阶段的操作要领,有力推动了管理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破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

积极开展“执转破”移转工作


法院立案庭、执行局建立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成立执转破工作协调小组,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快速有效推进“执转破”移转工作。为健全市场救治和退出机制,管城法院破产团队与执行部门定期沟通,针对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数量众多,以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债务人企业共同探索了执破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引导执行申请人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对自身权益的保障。

按照上级法院规定,管城法院本年度“执转破”任务为19件,目前已全部完成。

4


加大破产和解、重整力度 

保障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积极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挽救危困企业,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互利共赢,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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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等人与河南某科技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后认为将一个暂处困境的公司直接破产实在可惜,经过不断的耐心劝导,在了解到企业也是由于疫情和被其他公司拖欠工程款才陷入绝境后,决定“一帮到底”,经过积极努力协调,帮助涉案企业追回工程款20余万元,历时57天,本案终于达成了破产和解,双方当事人一起向法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此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

推进府院联动机制 

形成司法处置合力


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积极推动破产重整后的企业尽快盘活重生、宣告破产的企业尽快退出市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推进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下一步,管城法院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努力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市场化、法治化理念贯穿破产案件各个环节,以高标准,严要求为目标,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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