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中小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管城法院紧紧围绕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完善中小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听取关于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台账,积极回应,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深化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完善管理、规范行为,帮助企业预防各类法律风险。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并按照目标任务分工,选优配强专班人员。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管城法院定期组织学习关于公司、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诉前调解、繁简分流、多元解纷、书证提出命令、律师调查令等多个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城法院根据审判工作实际,依照法律规定,积极落实文件规定,持续提升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多元化纠纷解决便利度和维权救济服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方便中小投资者维权和办理诉讼事务,管城法院一楼大庭设立中小投资服务中心,为中小投资者在立案登记、案件查询、多元化解、事项转办、开具律师调查令等诉讼事务中,提供了集约式,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更加务实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及时有效的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畅通线上、线下诉调对接机制,不断完善专业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的在线诉调对接。管城法院充分利用多种平台指导中小投资者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维权救济。积极公开中小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通过“12386”证监会热线电话、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维权。引导中小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微信小程序等在线诉讼维权,切实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便利度,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设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专业合议庭,不断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业务能力,针对涉及案件类型,加强研判总结,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质量。管城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隐名的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纠纷中,法院认为不能仅凭工商登记资料记载和验资报告予以认定,结合案件情况,证据材料,承办法官最终将股权判定给了实际出资人。针对公司、证券、期货纠纷案件,管城法院坚持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高当事人举证能力,充分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加大运用“律师调查令”“书证提出命令”“依职权调查取证”等制度的力度,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持续提升投资者诉讼便利度,促进管城法院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逐步深化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引导投资者诚实守信、防控风险的投资理念和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经营理念,持续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理性投资。
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庭审进园区”、“公司法案例阅读会”等形式深入企业、行业、投资场所,积极为中小投资者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企业维权等方面提供普法宣传。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指导案例。组织编写了《中小投资者权利问答手册》、《投资风险告知书》、《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等多个手册材料。
组织联合多家区级职能部门畅通宣传渠道,多人多次到多家场所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折页、“司法大礼包”、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宣讲法律知识,持续加大对中小投资者宣讲培训,提高投资者自我防范意识,不断引导企业加强公司治理、防范交易风险、增强法治意识,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和我们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加大了中小投资者教育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了保护中小投资者良好的社会氛围。
管城法院将在今后工作中持续推进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水平,进一步构建裁判公正、程序便捷、维权高效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司法保障体系,不断引导中小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为辖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