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104破4号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司振涛的申请, 于2022年7月21日裁定受理河南锦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7月22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本院审理。经查,河南锦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本院认为,河南锦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0月14日裁定宣告河南锦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河南锦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