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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三十六计⑲——行政审判优政企

发布时间:2022-11-21 10:30:38


近年来,管城法院充分认识到行政审判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自觉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下行政审判工作的主线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通过依法行使行政审判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以来,管城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88件,新收287件,审结275件,收结案比95.49%。

支持行政严格执法

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赖于公平公正之法的守护。如果守信者利益得不到保护,违法行为得不到惩治,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就不可能建立。管城法院在行政审判中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裁妨害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树立诚信原则,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营商环境优化的维护和指引作用。

在赵某诉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一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因赵某销售储存的轮胎侵犯了某橡胶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于是查封扣押了赵某仓库内的轮胎,赵某认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认定事实错误且程序违法,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赵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已进行立案调查,赵某在调查过程中称其经营的轮胎均是从个人处进口,且不能提供进货票据、不能做到查验义务,并称其经营的轮胎为贴牌轮胎。市场监管部门还联系某橡胶公司对该批货物进行鉴定,结论为该批次轮胎并非原公司生产销售,基于此市场监管部门才出具案件终结报告并对赵某进行行政处罚。

赵某违法事实清楚、市场监管部门对赵某的行为履行了立案、调查、告知权利等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结果适当,但送达决定书超过法定期限。鉴于赵某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法院确认市场监管部门程序违法,但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撤销。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推进行政机关快速执法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基础的工作是行政机关全面、正确、高效履职,这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涉案事实查明,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向各类市场主体宣示正当的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格局。

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中,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已于2021年对某建筑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该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等违法行为,但至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向该公司再次送达催告书后,某建筑公司仍未履行。法院审查认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准予强制执行。

监督行政公正执法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裁量

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公正的诉讼程序,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增加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苏某诉市场监管部门、某轮胎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以苏某所售轮胎侵犯某轮胎公司商标权为由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但经法院查明,苏某与某轮胎公司所售轮胎均购买自正式销售商,市场监管部门对苏某做出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调查不充分、主要证据不足,最终判决撤销市场监管部门所做出的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下步工作中,管城法院将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加速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全力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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