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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全力支持 人民调解社区调解无缝对接

管城法院“三员”协力促“三解”

  发布时间:2010-03-01 17:20:08


    春风吹绿神州大地,调解带来司法和谐。“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管城法院推行的“法官下社区”活动及人民法官、人民调解员、社区管理员“三员”参与的联动调解新机制初见成效。人民法官、人民调解员、社区管理员“三员”联动,促成当事人相互谅解,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案件最终得以调解。新年伊始,管城法院院长王耀世亲自下社区,进企业进行走访,了解法律需求,倾听群众呼声。春节上班的第一天,管城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王耀世院长说:“荣誉的背后有区委的正确领导,有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有区政法委、区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有辖区群众对法院的理解和信任,也有全院干警的心血和汗水。在新的一年里,管城法院要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强化能动司法,为民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想民之所想 法官社区促和谐

    “郭法官,我是咱们小区的居民,我孩子上班时被汽车撞伤,对方态度蛮横,不肯预付医疗费,我该怎么办呢?”2010年2月20日,新春上班第一天,管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郭晓明就接到了辖区群众的热线电话。

群众有法律难题,首先想到的是电话咨询法官。这个小小的变化源于法院开展的法官下社区活动。去年3月起,管城法院在全院开展“法律下基层,法官进社区”活动,院党组成员分包乡镇,百名法官走出法庭,走到群众中间,社区乡村积极配合,提供办公场所,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很快,法官和社区乡村取得一对一的联系,并制作法官联系卡,发放给辖区群众。截止目前,管城法院法官累计下基层1600余人次,联系社区(村、组)111个。管城法院的法官们走出法庭,走到社区乡村,在老百姓家门口调解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社区群众形象地称为:“热了法官脚底板,暖了社区群众心”。

    急民之所急 巧借外力解心结

    法官走出去的同时,把人民调解员请进来。

    人民调解员长期工作在基层,管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通民情、知民意和群众较信任三大优势,大力推行预立案调解新机制,管城法院制定了《预立案调解暂行办法》,规定了预立案调解案件的原则、范围和方法,新机制运行以来,在及时有效地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9年10月10日,我院运用民事案件诉前调解机制及时化解一起因农业生产房租赁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十余万元。年初,郑州某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与陈某签订农业生产房租赁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其农业生产房出租给陈某作肉鸭养殖用。后双方产生矛盾。10月9日,陈某撤出所有员工,仅将其饲养的5000余只鸭子留在厂房内。10月10日,公司来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支付生产房毁坏赔偿金20万元。考虑到数千只鸭子在厂房中无人照料会迅速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将达十余万元,法院迅速指派联系该村法官陈春阳和该村人民调解员一起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分析情势,陈述利害,当事双方代表颇为感动,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仅用短短一天的时间就圆满化解矛盾,当地干部群众交口称赞。

    思民之所需  社区(村)管理员兼职案件调解员

    社区管理员就像社区里的“大管家”,邀请社区(村)主任及管理员参与所在社区村庄民事案件的调解,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管城区站马屯村李某两兄弟逢人就说:“我们兄弟能重拾亲情,多亏了我们的村主任和法官的帮助。”因房产发生纠纷,两兄弟曾反目成仇,几乎就要对簿公堂。后经管城法院社区法官和村主任共同努力,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人情,手足情深着手,认真分析发生纠纷的根本原因,指出双方各自的过错,经耐心多次劝说兄弟俩终于握手言和,亲情得以回归,两人当场都感动得热泪盈眶。当地百姓由衷赞叹:“兄弟阋墙令人扼腕叹息,联动调解重拾骨肉亲情。”

    管城法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区人大的领导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法委的支持。管城区委主管领导多次听取法院专题汇报,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顺杰不但亲自审阅修改法院关于预受理案件诉前调解机制的实施方案,还多次亲自召集各乡(镇、办)行政一把手、信访稳定工作主管副职及信访局、经贸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多元化调解工作会议,对配合法院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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