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15:56:04


2023年4月1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恒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4月1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本院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河南大自然广告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河南恒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将上述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将该案指定我院审理。案号为(2023)豫0104破7号。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其中壹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破产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主体进行评选,确定五家申报主体进入入围名单后,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该案的破产管理人,同时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该案的备选破产管理人。

五、摇号时间、地点

本院定于2023512日上午930分在本院二楼202法庭进行摇号确定本案管理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秀芹、赵书丹、孙瞳

联系地点:本院1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3688288

监督电话:0371-63688161

 

 

                          年五月五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