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04破3号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刘少博的申请, 于2023年3月28日裁定受理河南省江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3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本院审理。经查,河南省江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名下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河南省江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现河南省江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请求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13日裁定宣告河南省江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河南省江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