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剑执行 管法在行动丨欠350万元!举报他有万元赏金! 发布时间:2023-08-17 09:26:18
(2023)豫0104执恢598号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关于(2023)豫0104执恢598号案件,被执行人尚睿森尚欠申请执行人本金3500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尚睿森,曾用名尚玉宾,男,1966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128号1单元10号,身份证号:4101041966****0011。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尚睿森下落及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执行到账后,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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