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04破13号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李晓伟的申请, 于2023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河南婴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本院审理。经查,河南婴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无不动产、无银行存款、无车辆及对外投资信息。本院认为,河南婴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财产可供分配,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现河南婴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8日裁定宣告河南婴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河南婴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