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法院+仲裁+工会+工商联”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更多矛盾解决在源头、化解在萌芽。截至目前,管城辖区劳动争议案件同比下降22.34%。
【案例】
近期,管城法院通过“法院+仲裁+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诉前劳动争议案件,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温度“看得见”“摸得着”。
张某自2019年入职某公司,但一直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3月张某被公司开除,为维护自身权益,张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51120元。
管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张某劳动仲裁申请书后,了解到张某愿意接受调解,便联系法院,决定由管城区总工会选派至法院的调解员马皎静负责调解事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多方途径与被申请人某公司取得联系,某公司称其由于经营困难降低薪资,张某因此提出辞职,并非公司违法辞退,其不应再支付补偿金;张某表示自己在某公司工作期间一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无不当。调解员一方面向公司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及败诉风险,一方面将公司难处告知张某,希望双方能互相理解。最终,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公司与张某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19000元。
【“法院+”全链条化解劳动纠纷】
该起劳动争议的成功调解只是“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随着劳动关系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劳动争议案件也愈加高发,为形成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合力,管城法院主动与管城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沟通联络,共同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将法院的诉前调解向前延伸至仲裁前调解;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不予受理会商机制,实现仲裁裁决出具前沟通前置。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对区总工会选派至法院的调解员进行岗前培训,指导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业务能力突出的调解员派驻至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居中调解、缓和双方矛盾的作用。自2024年2月26日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以来,管城法院已成功化解劳动争议126件。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是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础,也是实现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强大基石。下步工作中管城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运用“商和管成”解纷机制,让人民群众实现用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少精力解决矛盾纠纷,全力开启源头防范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为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