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本院作出(2024)豫0104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康吉全对河南晨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清算组,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河南晨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60号23层2312号。法定代表人为禄惟,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公司股东为江向荣、康吉全、禄惟,江向荣持股比例为40%,康吉全持股比例为15%,禄惟持股比例为45%。2023年6月15日,本院作出(2023)豫0104民初8253号民事判决,判决解散河南晨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贰份)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6月28日下午18时,有意向成为清算组的单位应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113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
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试行)》。
4.本院对申报主体进行摇号,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清算组,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清算组。
五、摇号时间、地点
本院定于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在本院202办公室进行摇号确定本案管理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秀芹
联系地点:本院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3688288
监督电话:0371-63688161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