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管城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日上午,郑州市委提级巡察第二巡察组向管城区法院反馈了巡察意见。经3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44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安排部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不力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
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认真选取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在党组会前传达完毕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后,各班子成员对学习内容进行研讨,确保会议记录有体现。
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印发《2024年度管城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第一议题学习和党组中心组学习注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内容进行再学习。二是抓好干警均衡学习,2024年开展“学出新思想、习得新高度”每周思政课堂22期,充分利用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确保干警学习到位。
③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制定党组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开展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二是检验学习成果。组织教育整顿、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竞答测试。
(2)部署推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到位
④党组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安排部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回头看”,印发《2024年度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院党组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做到以考促学。通过小程序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开展竞答测试干警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的了解程度进一步加深。
⑤党组制定实施方案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起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明确公文办理和公文管理流程,推动文件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3)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不力
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制定《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压实填报责任。从“一把手”到普通干警均签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个人承诺书。三是落实全员填报。严格“三个规定”填报,综合办公室常态化开展工作提醒。四是开展以案促改。传达上级法院典型案例,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专题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干警自觉填报、如实填报意识。
⑦执行案件结案力度不够,首执结案率不高,终本结案率过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正确执行理念和正确的政绩导向,每月定期对执行员进行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执行员办案素养。二是强化执行工作管理,制定《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各执行团队严密制定周结案计划,细化各结案方式在结案计划中的占比,加大完毕结案计划占比;每周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力度;制定执行质效考核办法,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整体工作趋于良性态势。三是加强与立案、审判部门的协调衔接,在立案、审判阶段及时释明不采取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可能造成的后果,加大诉讼保全、诉前保全力度,消减被执行人在诉讼阶段转移财产情形发生。
⑧终本案件质量不高,存在违规终本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终本案件以案促改警示会,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违规终本案例、终本案件评查的通报等,提升干警规范执行意识。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终本续管实施细则》、《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终本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终本结案。不存在违规终本现象。三是落实集中执行。每周各执行团队组织集中强制腾迁活动,加强财产处置流程节点监管,杜绝带财终本。
(3)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有差距
⑨涉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加大督促力度,组织各执行团队对涉金融债权案件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对未结案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二是加快财产处置力度。对于有财产待处置案件进一步明确处置时间,督促及时处置。紧盯重点案件办理,做好大标的案件办理。
⑩“保交楼”项目案件办理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绿色通道。制定《“保交楼”项目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操作规程》,为“保交楼”项目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二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开展“商和管成 优化营商”助力万企大调解活动,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高效化解涉“保交楼”案件矛盾纠纷。三是建立“保交楼”工作政策法规指导机制。编发《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指引》、《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中涉及处理购房分期首付款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工作指南,统一裁判尺度,指导全院各业务团队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案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归纳梳理“保交楼”典型案件,提示法律风险,引导投资购房回归理性。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⑪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二是加强敏感案事件风险研判,分析研判风险点,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
⑫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内容过于空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干警素养提升培训方案》,设置专题舆情应对课程,通过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加强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增强干警应对互联网的能力素养和危机防范意识,提升综合媒介素养。二是组织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负责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开展的为期7天的培训班。三是关注干警思想动态,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干警思想言论情况。
⑬党组引领意识形态全覆盖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开展意识形态培训2次和保密教育1次、舆情风险防范教育1次,增强干警风险防范意识。开展纪法教育,强化干警纪法意识。二是利用先锋讲坛、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干警政治意识。三是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吕强案庭审等,强化干警廉洁规矩意识。
2.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严的氛围尚未形成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⑭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院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3次,印发2024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党务工作通报》,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及时传达学习主题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3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以及党风廉政工作情况,督促业务、党建同频共振。
⑮“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工作部署。二是强化警示教育。三是开展以案促改。印发《关于开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的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院召开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会议,各部门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警醒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和党纪法规底线。
(2)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⑯敢于监督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支持派驻纪检组对法院工作监督,根据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完善员额法官评查工作机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对法院“三重一大”问题监督监察。二是压实党组责任,强化对法院干警引导,积极接受派驻纪检组谈心谈话。
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日常监督,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干警日常监督。二是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
(4)内部监督宽松软
⑱发现问题轻拿轻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督查。常态化针对四个办公区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二是优化督察方式。结合实际丰富督察手段,提升督察威慑力,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采取一对一约谈、提醒方式、实地察看、书面反馈等方式开展。三是严格制度落实。督促干警学习纪律规章制度以及业务工作指南等,提高干警规矩意识。
⑲案件评查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二是及时梳理汇总发改案件个案、共性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明确裁判要点,发布工作报告。三是强化跟踪督办。
3.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有差距,执行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各项措施不到位
(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
⑳为群众办实事不积极。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执行与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退还的通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逐项销号。目前,退费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二是强化工作督查。将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纳入《值周督查通报》,常态化对诉讼费退费。
㉑信访化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活动,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如,开展涉诉信访攻坚年、重复访专项清理暨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等,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实现“五降两升三重点”工作目标。二是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所有信访案件均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责任庭室和承办人。制定并执行《关于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奖惩和考核机制的规定(试行)》,督促履职尽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诉求。三是执行局建立领导班子“日接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事项化解力度。
㉒关注群众诉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坚持就超期未结案件进行督促通报,实现超一年长期未结案件已实现清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处于优秀区间。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㉓院领导接访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重视初信初防,按照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疑必释的要求,严格落实院领导值班接访制度,以接访化信访。二是抓实重信重访案件特别是已发生进京赴四巡访案件的办理。
㉔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统筹。院党组统筹下,制定《“立审执访”一体化运行工作联席会议规程》,审管办牵头每月召开“立审执访”工作协调会,对各环节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二是做实工作提醒。每周召开执行周例会,强化工作提醒,及时传达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谨性,潜移默化中提高执行干警对此工作的重视。
㉕文书制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执行规范年”相关活动,规范执行案件初次约谈笔录等相关文书制作。二是对受到处理、处分干警的相关材料卷宗进行全面审查,规范记录和文书制作。
(3)司法突出问题整治不力
㉖确保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准确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判管理。修订《审判工作计分办法》,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供干警学习参考,促进审判质量提升。二是加强案件研讨。每周召开审委会,强化案件集中研讨功能,充分发挥统一裁判尺度、总结办案经验的职能作用。三是重视重点案件。印发《关于落实阅核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压实院庭长阅核工作责任。审管办牵头研究涉众型、涉国家机关、涉问题楼盘、涉信访舆情等四类监管案件,部门负责人针对各项问题常态化进行研究和分析。
㉗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动态管理。二是强化工作协调。三是优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郑州市实刑罪犯收监收押积案集中清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收监环节的责任主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比例分步骤应收尽收。
㉘量刑尺度把握不均衡。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计算刑期,全面梳理各类刑事案件,细化量刑规范,统一裁判尺度,做到同案同判。
(4)聘用人员管理缺位
㉙日常监督虚化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落实整改。二是加强聘用制干警管理。修订完善《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出台《聘用人员岗位责任清单(试行)》、《聘用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加强聘用制干警教育培训。三是加强聘用干警绩效考核。把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纳入全院绩效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与标兵评选挂钩;出台《机关在聘用制书记员中选聘书记长办法(试行)》,选聘书记长19名、聘用制法官助理15名,提升聘用制干警职业尊荣感。四是规范聘用干警福利待遇。2024年2月份将聘用制干警纳入工会管理。五是加强人员岗位管理。5月13日经党组会研究,法警保全团队工作并入司法警察大队统一管理。
4.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建引领推动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工作有不足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㉚非党组成员长期参加党组会议、干部任免会议,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议制度。二是严控参会范围。
㉛领导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院长带头包案化解,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形成院领导带头、分管领导负责、信访管理部门推进、业务部门办理、督察部门跟进的工作模式。二是建立“立审执访”工作机制,制定《重复访专项清理暨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方案》,明确化解责任和时间节点。
㉜一把手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行干警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严格限制消费令的签批程序。二是集约办理限制消费令签批工作,由指挥中心统一登记收集签批表,提高无纸化办公,网上签批工作程序。三是限制消费令签批由院长进行签发。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3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纪委、组织、巡察部门。二是严肃开展党内生活。三是如实制定工作台账。结合会议主题制定整改台账,确保贴合会议主题,整改措施务实有效,达到预期整改效果。
㉞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在各支部开展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前,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书记进行统一培训,提出工作要求,并以党委委员列席各支部生活会模式进行指导监督。二是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各支部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每位支部党员开展自我剖析,并互相批评,提升组织生活会成效。
㉟“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3月25日、4月22日以“思政课堂”形式对全体党员干警进行党务知识再培训,使党员干警对“三会一课”内容进行详细了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季度检查机制,规范开展党内活动,印发《党务工作通报》1期。
(3)党员管理存在漏洞
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3月25日、4月22日以“思政课堂”形式对全体党员干警进行党务知识再培训。二是对存在问题的2名党员所在支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限期予以整改,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实现在各支部书记办公场所壁挂发展党员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㊲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严格民主评议流程,机关党委对2023年度党员评议工作严格监督,在会议记录中全程留痕,资料统一由机关党委存放。
㊳未按规定核定、收缴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向离退休人员宣讲党费收缴规定。二是对全体党员(含离退休人员)党费进行重新核算,按照要求足额收缴党费。
(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㊴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现象。
整改情况: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会上全面听取每名班子成员的表态意见,加强党组会议记录完整性。
㊵党组会议未经讨论进行任职。
整改情况:凡是讨论研究选拔任用问题,均在会前征求纪检组廉政意见,会上逐个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并对表决情况做好详实记录。
㊶空缺岗位中层干部择优选任工作方案制定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机构设置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5月13日经党组会研究:对并入内设机构部门原中层人员及超出《中层干部择优选任工作方案》规定选拔的人员岗位无变化的,职务自行免除。三是严格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上级法院审核确认的内设部门规定的中层岗位人员职数配备中层正副职。
㊷未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岗位及职务。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组会研究,将2021年增设的4个团队5个办公室工作并入司法体制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中。二是对并入内设机构部门原中层人员及超出《中层干部择优选任工作方案》规定选拔的人员(含执行局长助理)岗位无变化的,职务自行免除。三是严格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上级法院审核确认的内设部门中层岗位人员职数配备中层正副职。
(二)巡察发现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
㊸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落实“立审执访”一体化工作,印发《关于规范“立审执访”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审管办每月组织“立审执访”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对工作中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二是扎实开展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执行与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退还的通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逐项销号。目前,退费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三是对《党组议事规则》和《机关党建制度》修订完善,并规范文件签发。
㊹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修订完善《“保交楼”项目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操作规程》、《审判流程系统操作规范》等制度规范7个,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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