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身份 展形象丨学习英模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 ——管城法院掀起学习王佳佳同志先进事迹热潮 发布时间:2025-03-21 15:15:16
王佳佳,生前是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4年8月7日,因依法公正办案,拒绝支持伪造证据当事人的非法诉求,遭蓄谋报复、残忍杀害,年仅 37 岁。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部、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王佳佳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一位英模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盏明灯。连日来,管城法院掀起学习王佳佳同志先进事迹热潮,大家纷纷表示,要以王佳佳同志为榜样,亮身份,展形象,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王佳佳法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用生命捍卫公平正义的感人事迹,内心深受触动,收获颇丰。
她让我明白,要执着追求专业,只有对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对诸多案件深度剖析,才能夯实专业基础,提升职业素养。她让我明白,要始终爱岗敬业,切实做到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负责,不负使命与担当、不负信任与期望。她让我明白,司法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更是传递公平正义、司法温情的桥梁,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关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王佳佳法官为榜样,不断坚定法治信仰、强化业务水平、秉持敬业精神、厚植为民情怀,立足本职岗位发光发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王佳佳法官用生命镌刻下“秉公不为誉,断案不辞苦”的司法丰碑。扎根基层十三载,她以无悔的青春丈量法治温度,用温暖的双手托起千钧法槌,即便面对威胁恐吓,依然以“如我在诉”的襟怀守护万家灯火。她的离去是法治之痛——刚正之躯倒在了捍卫正义的战场;她的坚守是时代之光——染血的卷宗化作穿透黑暗的炬火。她,让人民群众看见: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守护正义的人永远在场。
在我们身边,无数基层司法工作者正以平凡铸就非凡,他们踏破百家门槛调解纷争,顶着寒暑星夜撰写文书,面对威胁与压力挺直司法脊梁。作为一名党员干警,一名法院故事的书写者,我们当以笔为剑,铭刻这些滚烫的坚守,以心为灯,照亮每寸正义的土壤,让王佳佳们“法槌千钧重,丹心一寸明”的精神化作漫天星辰,指引更多人在守卫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追光而行,让“带着体温的正义”永驻人间。
王佳佳同志展现出的坚定信念和无私奉献精神,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在工作中,王佳佳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将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耐心处理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温度与公正。他面对复杂案件时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钻研精神,让我认识到,作为法律工作者,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更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
这次学习活动让我深刻反思自身工作的不足。在今后,我将以王佳佳同志为标杆,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努力像她一样,在平凡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王佳佳同志扎根基层十三载,用生命丈量着司法为民的深度,用担当诠释着法治信仰的高度。作为新时代的法院干警,我深刻认识到这不仅是一次精神的洗礼,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使命传承。
楷模的力量在于唤醒和启迪,王佳佳同志这面镜子,照出了我们与榜样的差距,更指明了改进的方向。学习先进不应是简单的感动,而是要在灵魂深处引发震动。
作为一名法官助理,我要积极汲取王佳佳同志的精神力量,自觉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为民造福的奉献者;始终坚守法治信仰、严格公正司法,始终恪守原则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在协助法官办理每起案件时,多问自己一句“这样能否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参与诉前调解时,多花十分钟倾听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在整理法律文书时,多核对一遍关键证据;更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在诉讼引导、判后答疑等工作中传递司法温度,让正义的实现过程充满人文关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治星空需要无数星光共同点亮。王佳佳同志用生命诠释的法官精神,正通过广大法院干警的学习与实践薪火相传。我们青年干警更要从自身做起,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用忠诚铸就法治信仰,用担当书写为民情怀,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创新的思维,奋力书写司法为民的新答卷,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留下属于我们这一代法院人的奋斗印记。
王佳佳同志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她以公正廉洁的态度,专业的精神为司法事业奉献了青春和生命,她的事迹不仅是对司法公正的坚守,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传承。其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模范法官的职责和担当。同时也表明普法宣传教育仍任重道远,我们对于每一个案件的完结不仅仅停留在程序上或文书上,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在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三年多来,就新时代如何正确履职以践行法院干警的使命担当这一问题时常萦绕心头,王佳佳法官以其实干精神、为民情怀、廉洁品质给出答案,扎根审判一线十三载,夙夜为公,以人为本,为法院干警树立了崇高榜样。
以实干精神守护公平正义。王佳佳法官承办的案件卷宗文书批注细致详细,法庭询问高效完整,这些无一不是王佳佳实干精神的具体体现。作为青年干警,应以为镜鉴,用心办案,在文书送达、庭审记录、草拟判决等程序上细致入微,让每一份判决都能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让每一个人都在司法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为民情怀架起沟通桥梁。王佳佳法官为聋哑当事人自学手语,田间地头开展土味普法活动。法院工作从来不是阳春白雪,更多是深入基层一线群众,所以在工作中我们应当学习王佳佳法官俯下身子、低下头来、静下心来的工作态度,用实际行动向群众传递司法温度,架起沟通解纷桥梁。
以廉洁品质恪守司法底线。王佳佳法官退还当事人赠送的礼品,拒绝请托办案,上述做法恰是一名司法干警应有的品格。法院干警持正义天平,应当不偏不倚,方能立身正。司法干警工作中应当守住“三个规定”的底线,不负党和人民的嘱托。
新时代的司法干警应当以王佳佳法官为榜样,在转变法治意识,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审判质效,全力定纷止争上下苦功夫,下细功夫,下硬功夫,扎实自身本领,增强工作能力,以人为本,践行新时代司法干警的使命担当。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常常思考:什么样的法官才是好法官?直到我了解到王佳佳法官的事迹,这个问题的答案才逐渐清晰。
王佳佳法官扎根基层法庭十余年,办理案件3000余件。她每天面对的都是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处理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正是这些看似平凡的日常工作,却让我看到了法治精神的生动诠释。
在办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时,王佳佳法官不辞辛劳,先后十多次到现场勘查,走访周边群众。她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这种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深受触动。
作为年轻法官,我们往往渴望办理大案要案,却忽视了基层司法工作的价值。王佳佳法官的事迹让我明白,司法为民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中,体现在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中。
在司法改革的今天,我们更需要像王佳佳这样的法官。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法官的职业操守,展现了基层法官的责任担当。作为年轻一代法官,我们要以她为榜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法治信仰,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法治建设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的接力传承。王佳佳法官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年轻法官的成长之路。我将以她为榜样,在司法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己,努力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王佳佳法官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累计审结案件2409件,结案率高达98.9%,且无一错案。她始终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为信条,面对伪造证据、无理诉求的当事人,她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判决,甚至为此献出生命。
王佳佳法官坚守法治信仰,以生命捍卫公平正义的精神启示我们,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将法治信仰融入血脉,敢于直面挑战,以专业和勇气守护司法权威。学习王佳佳法官,不仅要铭记她的事迹,更要将她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需以专业能力守护正义,以人文关怀传递温度,以创新思维提升效率,以清廉自律捍卫尊严。
王佳佳同志作为一名法官,始终坚持正义、秉公执法,用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她的不幸遇害让我们深感痛心,但她的精神却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铭记。
王佳佳同志在工作中展现了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她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不畏强权、不徇私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她的勇敢和坚定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初心,勇于担当,时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
王佳佳同志的事迹也让我明白,正义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可能会面临各种挑战和风险。但正是因为有像她这样的榜样,我们才更加坚定了信念: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持原则,勇敢前行。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王佳佳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的敬业精神和高尚品格,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王佳佳同志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严守廉洁底线。她在处理群众问题时善于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她的行为为我们树立了榜样,让我们时刻牢记初心使命,心怀人民,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通过深入学习王佳佳同志的先进事迹,我深刻感受到一名新时代法官对法治事业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以及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她的事迹不仅是个人职业精神的生动写照,更是全体政法干警践行初心使命的典范。王佳佳同志始终将 "对党忠诚" 作为司法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每一起案件的全流程。作为新时代执行干警,我们要深入学习她:忠诚铸魂,永葆司法为民的政治底色,担当履职,锻造攻坚克难的过硬作风和人民至上,厚植枝叶关情的为民初心。当前,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攻坚阶段,我们要秉持 "咬定青山不放松" 的坚韧品格,以 "功成不必在我" 的精神境界和 "功成必定有我" 的历史担当,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征程中勇毅前行,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新时代司法干警的使命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王佳佳法官是河南法院英模群体的杰出代表,是新时代又一个李庆军式的好法官。她在短暂而又辉煌的司法工作中,对党忠诚、为民解忧,用公正无私的法槌定分止争,以俯仰无愧天地的浩然正气护佑万家灯火。她的政治品格、公仆情怀、敬业精神和优良作风是所有政法干警的楷模。
我们要以王佳佳同志为榜样,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坚持用权为“民”不为“己”,在工作中严守职业道德、职业良知、职业操守,让胸前的党徽永远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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