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本院作出(2025)豫0104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对郑州金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益强制清算申请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清算组,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郑州金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7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未来南街31号9号楼1层北4号;法定代表人为徐伟,注册资本30000元,实缴资本30000元,股东为徐伟、尹学昆,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分别任职执行董事、监事;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登记代理,代理记账(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营业期限自2008年5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2010年11月1日被吊销。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其中壹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4月7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清算组的单位应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
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试行)》。
4.本院对申报主体进行摇号,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清算组,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清算组。
五、摇号时间、地点
本院定于2025年4月9日15时在本院201办公室进行摇号确定本案管理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秀芹
联系地点:本院1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3688288
监督电话:0371-63688161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