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2025年11月14日起2025年11月17日止。
执行案号:(2024)豫0104执恢80号
被执行人:郑州鑫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李原明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一六八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地上附属物所有权人及买受人
收款人:郑州群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款金额:1987400元
收款人:河南怡和实业有限公司
收款金额:319900元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0371-61605236
郑州市管城回族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