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
公示一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4742号
被执行人:姜涛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陈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九零二
收款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收款金额:9350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因姜涛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向本案提取案款。
公示二
执行案号: (2025)豫0104执6886号
被执行人:于卓君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刘法官 178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三九七
收款人: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收款金额:2003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因申请执行人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现已破产进入清算阶段,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需将案款发放至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178178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九三零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