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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3 17:54:39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

公示一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4742号

被执行人:姜涛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陈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九零二

收款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收款金额:9350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因姜涛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向本案提取案款。

公示二

执行案号: (2025)豫0104执6886号

被执行人:于卓君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刘法官 178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三九七

收款人: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收款金额:2003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因申请执行人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现已破产进入清算阶段,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需将案款发放至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178178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九三零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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