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止。
公示一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3138号
被执行人:李自萍、杨李伟、张瑞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白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零七零
收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
收款金额:501556.83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收款人为抵押权银行
公示二
执行案号:(2024)豫0104执恢1318号
被执行人:朱国奇、黄东玲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江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五四四二
收款人:孟凡昌
收款金额:1100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因申请执行人郑州市管城区新喜食品商行为个体工商户,没有收款账户,将案款发放至其经营者孟凡昌账户中。
公示三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797号
被执行人:康玉琴、袁伟华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江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五八五四四二
收款人:朱冬梅
收款金额:21763.86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案涉房产拍卖后,案外人垫付过户税费21763.86元,需向案外人退还。
公示四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7770号
被执行人:河南工农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刘法官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三九七
收款人:鲁山县人民法院
收款金额:2329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因申请执行人在鲁山县人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鲁山县法院向本院提取案款。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九三零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