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公示一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7971号
被执行人:耿建立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刘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三九七
收款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收款金额:9134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因申请执行人纪昌兰、武福生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向本院提取案款。
公示二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恢1029号
被执行人:任郅瑞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封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三二零
收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收款金额:194113.94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收款人系本案中已拍卖处置房产的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九三零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