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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9 18:03:38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

公示一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8154号

被执行人:白丙军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李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九九六

收款人:刘慧敏

收款金额:355.37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白丙军配偶刘慧敏名下保险,扣除案款与执行费后,有剩余案款355.37元需退还被执行人配偶刘慧敏,现需将案款发放至被执行人白丙军配偶刘慧敏名下账户。

公示二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6124号

被执行人:张巧雨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王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零九五

收款人:刘雨  

收款金额:3174.38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发放至法定代理人。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九三零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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