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阳光审判 -> 执行动态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0 16:49:55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止。

公示一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8009号

被执行人:张军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陈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九零二

收款人:王春娥

收款金额:23973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申请人系个体工商户,无对公账户,需发放至经营者个人账户。

公示二

执行案号(2025)豫0104执1170号

被执行人:曹保军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李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三二三八

收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

收款金额:1081980.89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

公示三

执行案号: (2024)豫0104执恢2376号

被执行人:海全荷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吴法官 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零三三九

收款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收款金额:359,437元

发放给案外人的原因:金水区法院扣留提取执行案款。

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178*****  一七八零三八五九三零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0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