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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6-07-15 16:16:16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锚定价值航向、校准思想偏差,以钉钉子精神把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

  进一步铸牢政治忠诚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这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前提。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和把握法院在“十五五”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职责,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着力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水平,在依法定分的基础上,以“求极致”的精神探寻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佳方案,努力实现法官公正裁判和群众公正感受之间无“温差”、无“色差”。要抓好党建业务,把党性自觉鲜明体现在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责任上,将党的建设融入队伍建设、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各环节,以政治要求抓业务,以业务效果检验政治,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进一步勇担服务大局之责。树立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我们要把法院工作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重大部署中,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的保障作用。要竭力保障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涉金融秩序、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精准防范化解房地产、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风险,筑牢社会稳定的司法屏障。要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暖企行动”,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及时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更好维护经济秩序、增强市场活力、满足发展需求。要聚力优化社会治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用足用好府院联动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非诉挺前、多元化解、法院指导、诉讼断后”解纷模式,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为民造福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对人民法院来讲,就是要践行司法为民。我们要以崇实笃实、求实务实的精神,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实事,用有温度、有力量、有成果的司法实践回应群众期盼。要以“如我在诉”意识用心办好身边案,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深化全周期调解和解、释法说理、判后答疑等工作,帮助当事人解“法结”更解“心结”;用情断好家务事,用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守护家庭这个社会最小的细胞;用力攻坚执行难,扎实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行动,抓牢判后督促、交叉执行、终本清仓等机制运用,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司法为民的落实并取得成效,离不开科学管理上的保障,必须大力推进相关改革措施落地。要抓好改革工作“九分落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及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持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总结推广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要抓好审判管理体系建设。在“精”字上求突破,构建“立审执”全周期案件监管闭环,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确保裁判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快”字上做文章,实质性发挥要素式审判、“两状”示范文本作用,推动实现案件办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在“实”字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司法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为民之责,重如泰山,行则致远。站在更高起点上,我们必须牢记嘱托、砥砺奋进,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始终竭己“功成”之力、不求“功成”之誉,把“十五五”擘画的宏伟蓝图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以高质量司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用实干实绩书写属于新时代的发展新篇章。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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