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破产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进行,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院破产审理工作需要,现发布公告:
一、选任要求
1.列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限郑州范围)的中介机构可报名,已达到限制分案标准的管理人无报名资格。
2.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记录。
3.通过摇号方式进行选任排序,管理人轮候承办2026年度本院除竞争选任方式以外的清算、破产案件。
4.本院将依据案件受理时间和管理人轮候顺序,一次性将1-3件案件交由管理人办理。
5.管理人承办案件承担可能无报酬风险,须出具无报酬风险承诺书。
二、申报内容及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箱:guanfapcsl@163.com)。
报名时需提交:
1.近三年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业绩;
2.机构的规模、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
3.拟委派参与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4.如被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5.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6.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3日下午5时止。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五、本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36号
联系人:毛秀芹、魏智斌
联系电话:0371-63688288
邮箱:guanfapcsl@163.com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