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胡丽是一名聋哑人,因涉嫌盗窃被起诉至管城区人民法院。考虑到这名被告的特殊情况,4月28日,管城法院特采用陪审团制审理这起普通盗窃案件。
18岁聋哑人盗窃鞋店 老板娘抓了现行
09年4月7日下午,锦绣商贸城一家鞋店的老板娘孔女士正在忙着招待顾客,自己妹妹的包就挂在一角。这时,一个顾客正往门外走,她的包鼓囔囔的,可是孔女士依稀记得这位顾客进来时背的包是瘪的。来不及多想,孔女士两步追上去,进而发现这个顾客的大包露出了一点自己妹妹的包,孔女士一把抓住这个顾客想理论个究竟,发现她是个聋哑人,于是孔女士随即报了警。这个顾客就是胡丽,她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经警方核查胡丽所盗赃款共计1370元。
法官启动摇号机 陪审团成员名单“出炉”
本案经公诉机关起诉至管城法院后,4月28日,管城法院采用陪审团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8日上午9点,合议庭审判长周勇增在20名陪审团候选成员面前启动摇号机,9个数字依次摇出,相对应的,9名陪审团成员从20名候选陪审员中确定。而在现场的这20名陪审团成员则是管城法院刑事审判庭于开庭前3日从拥有510名陪审员库中机选出来的。
把摇号机搬到法院的审判庭,这在我省尚属第一次。管城法院院长王耀世说,这是管城法院为确保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的广泛性,追求案件裁判结果最大公正性采取的一项措施,也更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对裁判结果的心理认同,进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当庭判决 被告人被判拘役4个月
胡丽系聋哑人,法院特请来手语翻译张老先生当庭为其进行翻译。庭审过程中,张老先生在主席台上不断用手语将法官及公诉人等的发言告诉胡丽,期间又专程来到胡丽身边,近距离与胡丽进行手语交流。法官及公诉人为配合张老先生的手语速度,特地放慢了语速,争取最大限度的与胡丽进行交流,不留遗漏。分裂两侧的陪审团成员仔细观看了庭审过程。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庭审结束。休庭期间,陪审团成员对判决形成书面意见。再次开庭后,陪审团临时团长吴先生当庭宣读了判决意见:鉴于被告人胡丽是个聋哑人,又没有前科,我代表陪审团建议法官轻判胡丽,即拘役3个月,罚金1500元。
合议庭接到陪审团意见后进行了商议,很快庭审再次进行,审判长周勇增进行了当庭判决:对被告人胡丽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胡丽因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1500元。
上午11点20分,审判长宣布闭庭。
陪审团制庭审模式 公正透明下的人情味儿
本案主审法官周勇增在接到该案的公诉后,考虑到被告胡丽现年18岁,无前科,是聋哑人,乃社会弱势群体,于是决定采用陪审团制审理此案。
陪审团制庭审模式,简言之即审判长听取陪审团的建议后结合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判决。用“法官+百姓”这一庭审被告的形式增加了法庭的“人情味儿”,减少仅由法官审理案件的生硬感,同时避免或对特定当事人的心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凸显陪审团制庭审模式这一司法制度在创新过程中对人文关怀的重视。同时,在陪审团制庭审模式的施用过程中,百姓视角与法官判案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加了司法透明性与公正性,更好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