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方城的一个老汉一时念起偷了邻村人家的婴儿,一个月不到,当初帮着卖孩子的女婿却领着警察去逮捕妻子、老丈人和丈母娘。如今,婴儿早已被送到了爹娘身旁,而李老汉一家则因涉嫌拐卖人口最即将面对法律的严惩。5月11日,管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一、“想弄俩钱儿花” 老汉夜半盗婴儿
2009年8月23日晚,南阳方城五间房村的老汉李成正往家赶路,路过邻村贾扒村时,想起听人说过,村里有个精神不正常的媳妇刚生了漂亮的女孩,李成很想看看。随后,他还真找到了这户人家,灯亮着,轻敲门却没人开。
李成在这户人家墙外站了一个小时,他觉得院里应该没男的,又想起自己还欠人家化肥钱,于是决定把婴儿偷来换俩钱花花。随即,他先将一人高的院墙拆了一个豁口,翻进去后又悄悄将电线、电话线扯断,打开手电筒进了屋。李成看到一个女的抱着个婴儿躺在床上,但这个女的看到他却无任何反应,于是李成直接抱起婴儿就走了。
李成到家后,对家人谎称婴儿是捡的,要找人卖了,老伴罗氏觉得不妥,但李成坚持说不会有事,于是二人天不亮就将婴儿送到外地亲戚家了。
二、女婿帮忙卖孩子他姨夫都卖了俩了
李成有两个女儿,二女儿李丽和女婿王彬在郑州打工。李成偷来孩子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王彬让他帮着卖孩子。电话里王彬问孩子怎么来的时,李成说是亲戚家的,私生的,不能要。王彬一听小孩来源靠谱,就想到了自家那位已经卖过两个孩子的亲姨夫郑生金,就答应了岳父。
郑生金,南阳方城人。早年时,老婆给自己生下孩子后就走了,双方并没有办离婚证。后来,郑老汉和村里的一个女人好上了。08年,这名女子为郑老汉生下第一个女儿后,郑老汉的孩子们坚决不让要这个私生女,偏巧此时有人找上郑老汉的门,说是有人家刚生了男孩,想再凑个女孩,报户口时说是生了龙凤胎。于是郑老汉就把第一个私生女卖了,随后而来的第二个私生女他也卖了,共获利2.7万。
王彬找到了郑老汉后,郑老汉随即把一个要买孩子的老乡罗某介绍给了王彬。王彬专程回了趟南阳把婴儿抱过来给罗某看,还给罗某介绍说这其实是李丽亲姐姐的私生女,来源靠谱。罗某也是想凑个龙凤胎,看到婴儿确实挺漂亮,当天就付给了王彬2.5万,抱走了婴儿。
拿到钱后,王彬的老婆李丽留下3000元,对父亲李成谎称只卖了2.2万元。李成也挺高兴,给了二女儿女婿1000元。随后,王彬给了郑生金700元的好处费。
三、王彬发现孩子是偷来的他带着警察逮捕家人
孩子被抱走的第4天,王彬接到罗某的电话。罗某听说附近有人议论贾扒村有个漂亮女婴被偷了,他担心就是他抱的这个。
王彬赶紧打电话问岳父李成,李成最后还是承认了。王彬满心以为自己卖的真是亲戚家的孩子,不会有事情,但如今他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把孩子从罗某那里抱了回来,并退了钱。但是,他并没有将孩子送还,因为婚后至今并无子女,王彬决定自己养着。
然而丢失孩子的人家发现孩子丢失后,很快也报了警。原来,孩子父亲王立8月24日从外打工回家,刚到家他就发现自家的院墙被人拆了个洞,电线也被人扯了,更让他震惊的是,家里只有老婆,婴儿却不见了。王立赶紧慢慢问老婆刘翠怎么回事,刘翠说昨晚有个男的进来了,把孩子抱走了。于是王立赶紧报了警。
警方根据线索先找到了郑生金,进而找到了王彬。09年9月9日,王彬被警方传讯。他在接受询问时逐渐明白自己的行为确实已触犯拐卖儿童罪,法定量刑幅度为5至10年,如有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王彬此时悔不当初,87年出生的他实在不甘心从此牢狱生涯,于是他交代了其姨夫卖过两个孩子的事实,并帮助警方抓捕自己的妻子李丽、岳父李成。稍后警方为王彬出具了立功表现说明。
四、5月11日,一家人在法庭“聚首”。
李成等人归案后,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5月11日,管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李成、李丽、王彬、郑生金四人进行了庭审。
庭审期间,被告辩护人与公诉人李翠霞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了辩论。
1、被告辩护人:王彬和郑生金本身不知道孩子是偷的,而且在农村转让孩子比较正常,所以要求减轻处罚。
公诉人:拐卖妇女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不论以何种形式得到儿童,只要一出卖为目的,即触犯该罪,因此王、郑二人并不因不知孩子是偷的而具备从轻或减轻处罚。
2.被告辩护人:郑生金只起到架桥作用,是从犯,对郑生金应适用缓刑。
公诉人:郑生金是在知道该女婴是用来买卖的情况下积极联系卖家的,并以帮助双方以2.5万的价格卖掉,其作用相当积极。郑生金虽然不是主要分子,但却是积极参与者,是犯罪的主要实施者,所以郑和其他三名被告人同样,均为主犯。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幅度即为5到10年,有“为卖而偷”、奸淫被拐卖妇女等从重情节的,起刑点为10年有期徒刑。并且我国正对拐卖儿童进行严打,因此对郑生金不适用缓刑。
该案将择期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