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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余名工人的110万工钱 法院50天和解执结

管城法院和解执结110万工程款为100余名工人讨回“救命钱”

  发布时间:2010-06-10 15:27:54


    “3年的工钱终于要回来了!现农村正忙,正是急需用钱,真是救命钱啊,太感谢你们啦——法官!要不是你们一直辛苦执行,这工钱还不知只啥时候要到呢,我是公司职工代表,今天我要代表公司所有工人感谢你们,先给你们鞠个躬吧。”6月9日下午,当工人代表杜先生从法院拿走110万执行款时一直不停地感谢说。

    一建筑公司为另一公司承建钢材市场商户办公楼完工后多时,160余万元的工程款一直未讨要回来,不仅工人得不到工钱,生活面临困境,而且该建筑公司也因此遭受“重伤”,生存堪忧。在该建筑公司郑州市邙山第三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邙山建筑公司)将河南省天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公司)告上法庭,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天元公司支付邙山建筑公司工程款160余万元,后因天元公司提出上诉,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天元公司以邙山建筑公司承建的办公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一直不给工钱。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天元公司法人代表已更换,致使执行难度很大。

    2007年,天元公司在郑州市南三环以南、城东南路以东投资兴建河南天无钢材城。天元公司将其中26栋商户办公楼发包给邙山建筑公司承建。当年8月份邙山建筑公司与天元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由邙山建筑公司承建天元公司钢材市场商户办公楼,合同工期为2007年8月26日至2007年11月8日。邙山建筑公司按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完毕,天元公司已于同年年底全部投入使用,但天元公司支付一部分工程款后,剩余160余万元一直未付。

    此案先后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审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天元公司支付邙山建筑公司工程款160余万元,随后经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审法院判决。因工钱一直得不到落实,工人们情绪激动,一直通过集体信访、上访来发泄心中的不满。2010年4月21日,邙山建筑公司向管城区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天元公司以质量问题提出反诉,始终不付工钱,随后又变更了法人代表,执行一再受阻,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法院通过各种途径作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稳定农民工的思想情绪,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宣释法律法规,并要求从以和谐稳定的大局着想,公司一定要稳步,否则难以发展。又经过多次努力、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逐一进行调解,然后几次组织在一起进行和解,在法院的多次讲和,双方当事人的多次让步下,最终邙山建筑公司与天元公司达成和解:天元公司一次给付邙山建筑公司工程款110万元。至此,历经3年的100余名工人讨工钱“大战”的执行案件已圆满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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