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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女”靓照被广告 时尚中心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0-07-13 09:00:20


    曾参加过“快乐女声”的孙女士的靓照被一家时尚中心用于广告宣传,孙女士认为该时尚中心侵犯了她的肖像权,遂将该时尚中心香港阿键时尚化妆培训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7月12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已受了此案。

    孙女士诉称,香港阿键时尚化妆培训中心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她同意擅自将其肖像印制于宣传彩页上长期做广告宣传使用,为扩大广告宣传的影响面,还将她的肖像制作成海报刊登在人流量较大的集散地的醒目位置。孙女士认为,香港阿键时尚化妆培训中心的行为属商业性质,且以营利为目的,已经构成侵权,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香港阿键时尚化妆培训中心擅自使用她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性质的广告宣传,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她发现后向香港阿键时尚化妆培训中心发函协商无果,为使其合法权益不再受到非法侵害,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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