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案,7台POS机,半年不到,非法套现6235万元,9月27日,管城区检察院对涉案的温亮等4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据悉,这也是管城法院受理的我省首起涉案数额超过千万的使用终端机具(POS机)非法套现案。
09年初,温亮刚成立了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常因急用现金而困扰。后来,温亮看到报纸上刊登的可用POS机刷银行信用卡套取现金的广告,详加了解后得知,POS机持有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而持卡人则可因“刷卡消费”把信用卡额度全数套出变现,还可因此享受近50天的免息日,同时免去了用信用卡在ATM机上取现钱时较高的手续费。于是,温亮就找上了门去套现。
几次套现合作后,温亮和这些人熟悉起来,其中常有人劝他做POS机套现生意,自己套现用或是赚取别人套现的手续费。
09年4月,温亮手头的生意平淡,又见用使用POS机套现赚取手续费这项收入稳定而有潜力,就着手开了家银萍服饰店,但却从未经营服装生意,目的就是为了从银行申请到POS机。5月,温亮向银行递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后即从银行申请来一台POS机。
09年11月,某银行的一个办理信用卡的业务员孙强找到温亮,说是要租他的POS机套现用,孙强考虑到自己出面做套现确实会夜长梦多就同意了,二人随后办理了相关事宜。
11月底,孙强找到宋海、关伟二人。宋、关二人从09年5月就开始做使用POS机套现及代为还款等生意。二人曾为此成立了顺风航空票务公司等三家票务公司,并因而顺利从银行申请来三台POS机,而后又从他处租来3台,手头共计已有6台POS机。
孙强将宋、关二人手里的3台POS机挂靠在银萍服饰店名下进行非法套现,并专用于大宗交易,以免交易额波动明显而引起银行的注意。
10年3月,警方将宋海等这一使用POS机非法套现窝点查获。经查明,仅从09年12月至10年3月初,7台POS机非法套现共计6235万元,其中银萍服饰店名下的四台POS机共计套现4218万元。
宋海、温亮等4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银行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特别严重,9月27日,管城区检察院依据2009年12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4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管城区法院已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