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现住十八里河的王芳来到管城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宣告其丈夫刘某与现在的法定妻齐霞二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而这已经是王芳与齐霞之间的第二场官司了,之前齐霞曾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对其丈夫的房产进行分割。日前,管城法院已受理了王芳的诉讼请求。
1988年,22岁的王芳与丈夫刘某在老家结婚,但二人未办理结婚证。婚后王芳为刘某生育一双儿女,如今儿子21岁正上大学,女儿上高中。99年,王芳与刘某分手,一双儿女跟随刘某生活。
不久,刘某经人介绍与是年25岁的齐霞结为夫妻并领了结婚证。2000年,齐霞也为刘某生下一子。刘某常年跑业务养家,而齐霞则全年在家照顾子女。02年夫妇二人在凤凰路按揭买下一套45万的房子。
06年,刘某因病去世。10年,齐霞将按揭还完后欲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但此举引来了王芳一双儿女的反对。于是齐霞以继子女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这一房产。
王芳作为儿女的代理人应诉后认为,齐霞手中握有刘某的遗产,如今还要将房产过户,如此一来自己的一双儿女在继承中吃了亏。同时王芳表示,自己与丈夫刘某并未真正分手,虽然知道刘某找了个女人生活,但并不知二人已领结婚证,即便领了结婚证,自己与刘某的事实婚姻在前,应以重婚认定刘、齐二人的婚姻无效,进而齐霞将不再享有对刘某的继承权。于是,王芳为了儿女的权益申请中止第一场官司,转而另行起诉要求法院认定刘、齐二人的婚姻无效。
对此,齐霞表示,在第一场房产分割诉讼中自己已提供了一份王、刘二人当年分手时所签定的分手协议一份,明确了二人之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表明了二人确已分手。
而对于分手协议一事,王芳表示协议上的签字很像自己的,但协议分手并不存在,还请法院就此事进行认定。
管城法院已受理王芳的起诉,案件将做进一步审理。(本文涉及人名均以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