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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借车后盗车 他被判了4年

  发布时间:2011-01-13 14:33:38


    配了老板的车钥匙,事后将车盗走,不到两日即被车主识破,孟州青年吴胜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罚金1万。1月13日,管城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去年7月8日早上8点,在管城区摩配城开店的刘老板发现自家停在南门的面包车不见了。住在摩配城的其他人员反映,面包车昨夜还在,而且也没有人听到有车载报警器的鸣叫。有人问刘老板有没有将车借出去过,会不会被人配了钥匙,刘老板当即否定了,毕竟车还很新,没有出借过的。刘老板有些自认倒霉了,但还是报了警。

    第二天上午,刘老板突然想到面包车曾被自己的一个员工吴胜借去用过一次,而且十几天后吴胜就辞职了,很可疑。吴胜是4月走的,他的女朋友来结账时曾聊到过借车是为了搬家,搬到了第二人民医院附近。于是,刘老板开始发动员工去二院附近需找。下午,就有员工反映看到了车,车前牌用树枝挡着车号,后牌缺了一半。刘老板到场一看,即用手中的车钥匙把车打开了。

    警方很快控制了吴胜。据吴胜交代,女友怀孕后,他一直想着有辆车会比较方便,4月份借老板的车搬家时灵机一动配了钥匙,随后就辞职了,待到7月找了一天,凌晨4点将车盗走了,而后停放到了自己家附近,因为怕人发现,就对车牌做了处理。

    1月13日,管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胜有期徒刑4年,罚金1万。面对判决书,吴胜很愧疚,自己曾在06年犯过诈骗罪,这次因累犯被加重处罚,他觉得很对不起即将为自己生养孩子的女友,说着他难受的地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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