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籍男子黄朋曾在09年因制售假发票被判刑,但他出狱后却再次联合老乡在郑州故技重施。这一次,为了把“生意”做大做强,黄应朋等人甚至制作了假的河南省地税局网站以“方便”购票者查询使用,也正是这个网站使他及同伙很快落入公安部门视线。1月19日,管城法院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黄应朋等同伙4人有期徒刑4年半到3年不等,并处罚金。
10年5月份,浙江籍男子黄朋出狱后不久即找来老乡吴龙和王兵和黄云重操旧业——制售假发票。为了在“行业”里迅速崭露头角,吴龙找人制作了仿真的河南省地税局网站,并在打开销路的过程中将网址印在宣传彩页上,使顾客更容易信以为真。真假网站在“面目”上一模一样,但假网站上只能够进行发票查询,其他的链接一概打不开。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黄朋的生意声势渐大,4名团伙各司其责:黄朋是老板,负责联系假发票货源及销路,吴龙负责打印假票及调试网站,王兵负责送货,小工黄云负责打印出票并将假发票号从假网站后台输入。
假发票涵盖各行各业,如服务业统一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等,黄朋团伙还会应顾客要求加盖各种单位团体的假章。假发票印制好后,团伙作为批发商将假票以50元一本批给在郑州活动的浙江老乡,这些票贩再以票面金额0.2%的价钱卖给顾客。
10年6月份,经群众举报投诉,公安机关将黄朋团伙一举抓获,现场查获位置坐发票而伪造的印章41枚、完税证484份、尚未售出的假票1400余份等物。
1月19日,管城法院以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黄云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判处吴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判处王兵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因主犯黄朋系累犯,从重判决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