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小冯在住房7楼玩铁杆时不小心将铁杆从楼上掉下来,正好砸中行人康女士的头部,致其头皮撕裂缝合6针。康女士遂将小冯告上法院要求其父亲冯某赔偿医疗、住院误工等费用共11561元。3月22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康女士诉称,2011年1月8日下午4点许,她从家里出来办事,途经轴承厂家属院时,从路西住宅楼7楼上掉下一铁质跳跳杆(长1米,重2.5斤)正砸中她的头部,当即头部血流不止。她一边按住头部,一边请路人拨打120、110,正在此时楼上有人问砸伤没有。然来就是小冯的母亲,称是她家小冯玩的时候不小心把铁质跳跳杆从7楼阳台玩掉下来了。随后小冯母亲陪同她上救护车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头皮撕裂缝合6针。因需住院观察,当日住院治疗,2月15日出院,共住院8天,因她对破伤风药物过敏,第一人民医院让她去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免疫球蛋白,因第一人民医院做的核发磁共振不清晰,医生要求她到河南省人民医院再做一次清晰的核发磁共振。共花医疗费5230元,其中被告支付检查费及手术费1300元,后被告不管不问。出院后她仍感头晕,医嘱静养一周。2月24日,经商城路派出所主持调解时,小冯家人以无钱为由拒赔付。
康女士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小冯伤害她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对此纠纷,小冯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