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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二房东骗钱 三十多位房客受骗

  发布时间:2011-04-18 15:49:16


    八零后的孟某,为实现迅速发家致富的梦想,打起了诈骗房客的主意,短短的三个月内,骗取三十多位房客26万余元。孟某拿着骗来的钱云游四方后心生悔意,主动投案。4月18日,孟某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5岁的孟某觉得赚钱不是件难事儿。一日,孟某在网上看到有人在高价租赁房屋后又以低价转租为诱惑,借以骗取房客高额的押金和租金,孟某觉得这个方法简单稳妥,见效也快。于是,自2010年5月20日至8月22日,孟某租赁了35套房子,每套租金550元至650元不等,约定租期半年,且不能转租。房子到手后,孟某为骗取押金和租金而隐瞒房子系租赁且不得转租的事实,通过网络和房屋中介将其中的33套房子以400元至500元的低价出租给杨某等三十多人。并与承租人签订租期一年的租赁协议。有的租房人见租金便宜,给孟某说好话才得以把合同签到了2012年。

    孟某在收取承租人的26万余元租金和押金后,遂与承租人断绝联系,携款潜逃至云南、北京、越南等地,将赃款肆意挥霍殆尽。当年10月11日,心生悔意的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等待孟某的将是法律制裁。

    然而,痛心于孟某诈骗行为的同时,三十多位房客受骗后居然丝毫未察觉,这一点也值得惋惜。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屋租赁已经是生活中的常事,对于需要租房子的人,我们不得不提醒他们,租赁房屋时,一定要出租人出示房屋的相关证据,切不可粗心大意,受到孟某等人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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