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管城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效防止了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外出不报告去向、接待群众不热情等现象,进一步树立了法院、法官良好形象。
一是严格执行院领导值周制度。明确值周领导的名单和职责,要求值周领导组织政治处、监察室等部门工作人员,每周两次以上对本院作风纪律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并记录在册,于次周周一例会上对值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是强化部门负责人责任。将各部门负责人列为部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抓机关作风建设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通报批评。
三是增强自律和服务意识。带领干警认真学习《法官行为规范》等有关作风纪律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检查发现或当事人反映有用语不当、态度蛮横粗暴、着装不规范、有悖开庭纪律的,一律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四是坚持日常考勤制度。制定详细的考勤制度,统一印制签到薄,规定干警及招聘人员在上班前五分钟签到,外出或不能准时到岗要备注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