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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在六一走进法院 建强法制观念促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11-06-01 15:17:38






    6月1日这天,管城法院的大审判庭里充满了好奇的目光,不时有声音在问“公诉人是谁?”“法官什么时候敲法槌?”原来,这是管城辖区两所小学的部分学生及家长在参观法院。值六一儿童节之际,管城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特邀同学及家长走进法院,感受基层审执工作,建强法制观念,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管城法院为大家安排了以审判流程为顺序的参观路线。同学及家长先后参观了立案庭、审判服务办公室,并在审判庭着重了解了合议庭的组成、人民陪审员如何行使法律监督等制度,不少家长当即表示法院的工作比印象里的更为清晰了。接着,大家在5楼大审判庭观摩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该案被告在18岁生日当天盗窃,对在场青少年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义。庭审期间,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煜晖在休庭之际向大家介绍了该院法制教育基地、少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等工作。多项从实际出发,切实服务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司法延伸举措获得了家长们的好评。

    庭审结束后,管城法院少年庭书记员王继征带领全场小学生进行了“我是守法小公民”宣誓仪式。

庭审案件中,被告李某去年10月来到郑州一家电动车专卖店打工。期间,李某伺机配得店门钥匙。月底,店老板以生意不好打发李某离职。时隔一星期后,11月3日这天晚上,李某趁夜色来到专卖店,开门盗车。从当晚到次日凌晨,李某不断骑走电动车又打的回来再骑,接连盗走了5辆车电动车。事后,李某变卖赃物,共获赃款5800余元。

专卖店发现被盗后即刻报警,而后听同行说,有人在旧车市场兜售其品牌电动车。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李某抓获。李某被抓获后才发现盗窃之日竟然是自己阳历的18岁生日。

5月18日,管城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盗窃罪起诉至管城法院。按照刑法规定,生日当天视为不满18周岁,按照未成年人犯罪处理,故而该案由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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