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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恩怨一周解

  发布时间:2012-02-10 15:44:04


    今年初春,由我提供法法律服务的社区主任打来电话,说让我为社区有着叔侄关系的二人因房产引起的纠纷进行调解。

    按约定时间,来到社区。发生纠纷的叔叔和侄子年龄相差无几,均住在辖区内有着13间房屋的一个四合院内,房屋本是其祖上在解放前由典当所得,因时局的变迁,未取得房契。解放后侄子之父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时,将所有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由此叔叔于1983年11月以侄子为被告(此时侄子之父已经去世)起诉至法院,要求政府查清产权,将其中部分房屋归其所有。此后就形成了两家同住一院同出一个大门,却是法庭上水火不相容的原、被告;信访接待门前的上访者。

    一审、二审、发回一审重审、再二审、申诉这一路走来时光已近三十载,两位当年正当壮年的男人现已是拄杖而行的耄耋老人。“子承父业”,两位老人各自的孩子,也以叔侄关系代父对簿于公堂,岁月未将两位风华正茂的男子之间承续父辈的矛盾化解,却将他们当年的乌发一个点染的花白相间、一个染成苍苍白发。而那居住了八十年历经风雨侵袭的老屋,在他们父辈两代间的争执中,始终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因此也无法得到正常维修,现已是墙壁开裂、摇摇欲坠,。社区主任担心此房再不维修,已无法经得起即将到来的夏天雨水的冲刷,直接危及到到居住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为了能是这历经二十八年的恩怨及时解决,让危房及时得到维修,入社区的法官通过社区主任了解两家的历史渊源以及一些生活琐事,通过网络查询相关案例,通过向房管部门、城建规划部门了解一系列关于房屋维修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后,法官与社区主任以女性特有的柔声细语,将法律的刚性、政策的原则性,亲情的不可分割性以及民俗的共性,详解细析展开了调解工作。即使在内容准备如此充分的情况下,我们还对调解的时间进行了策划,既不追求一气呵成,又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结合以往办案经验制定了调解三部曲。

    第一次调解时,让双方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只认真听取,不随意打断,使双方当事人从心里上认可我们。第二次调解时,我们从柔情着手,不谈案件,让叔侄双方回忆自己在工作中曾创造的辉煌以及得到了社会的几多认可。我们在赞美他们曾经取得的成绩时,感叹岁月的无情,感叹同为血脉相连的亲情纠纷中所耗费时光。在双方的唏嘘中,我们将话题转向他们的纠纷,将前次双方当事人的倾诉进行总结,并归纳出了争议的焦点,并肯定双方所持意见的合理性,然后虚拟调换双方的位置,让他们自己站在对方的角色上看对方的合理性,自己意见的片面性,最后在用法律来分析个人意见的合法与违法性,用血浓于水的亲情感动他们,在此基础上综合双方意见提出了中庸的调解意见,且该调解意见提出后,不让双方马上表态,而是果断结束当日调解,让他们回去思考。当第三次调解时,我们不是马上进入正题,而是从最近社会关注重大事件聊至身边的事件,让双放绷紧的神经松开,在一片和谐的氛围中开始了第三次调解,而这次调解至达成协议所用的时间比我们预计的还短。当两双手在跨越28年后紧紧握在一起时,现场爆发出了一阵阵掌声。

    看着这热烈的场面,我终于缓缓的出了一口长气, 28年的恩怨终于历经一周被化解了。走出社区的调解室,乍暖还寒的初春带来丝丝凉意,却挡不住那隐藏在深处的些许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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