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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老师当翻译 助力特殊法庭

  发布时间:2012-05-16 17:58:53



    5月15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但是整个庭审过程都是静悄悄的,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原告、被告都是聋哑人,他们都是用手语进行交流、沟通的。法庭上,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该院专门聘请了手语老师做翻译,以克服法官与原被告之间语言交流的障碍。

  原被告是经朋友认识。原告唐某诉称,自1997年9份开始,被告宗某、胡某夫妇多次向原告借款,截至2002年5月15日,被告累计向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7800元。现还款期限已满,被告拒不还款。而被告则认为,双方是因为合伙做生意产生的经济纠纷。

  法庭上,法官用耐心、严谨的言语,缓慢的语调使手语老师一一翻译给原被告双方。同时,来自于聋哑学校的数名学生旁听了该案的审理,他们或目不转睛地看着手语翻译所翻译的内容,或互相进行交流。将近3个小时紧张而有序的庭审未果,法官将继续进行庭后的调解工作。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阳光、便民、快捷、规范、延伸”的服务型司法理念,精心打造为民服务平台,专门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尽力为残疾人依法维权创造了畅通的环境。残疾人从通道进入法院后,就能看到指示牌和诉讼指南,残疾人可以到达每个法庭;在整个服务残疾人诉讼工作中,对行动不便利的残疾人该院还做到了预约上门立案、上门就地开庭等多种形式,为有残疾的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此举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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