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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墙壁虽起毛 物业费用仍需缴

  发布时间:2012-06-04 09:54:12


    物业公司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缴纳物业费;可是没缴物业费的张先生却有他的理由。

    物业公司公司与张先生于2011年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就物业费用和违约金等事项做出了书面约定。协议签订后,物业公司依约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但张先生从2004年2月至今,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要求张先生交纳物业费,张先生均予以拒绝。物业公司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张先生称虽然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但因张先生所购房屋墙壁一直起绿毛,张先生多次找太极公司协商,太极公司至今未予解决,故张先生便拒绝向太极公司交纳物业费。

    该案件承办法官徐苗苗多次做张先生的工作,向其解释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既然张先生承认了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方面没有什么不恰当,其就应该交纳物业费。在承办法官徐苗苗的多次努力下,物业公司也表示会积极帮助张先生修缮房屋,并适当减少收取张先生的物业管理费及违约金。后物业公司为张先生积极修理了房屋,张先生与物业公司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缴纳了所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物业公司撤回了起诉,双方对该案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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