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不显眼的翻盖手机,价值却是苹果4S的10倍还要多。这让给人当保姆的张芸(化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只是偷雇主家的手机使用,却不知这个手机如此昂贵,竟价值6万元。5月29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手机藏在萝卜窖
今年48岁的张芸老家在农村,2011年10份经熟人介绍来到郑州苏先生家开始做保姆。2011年12月2日7时许,张芸在雇主苏先生家里做家务时,将苏先生放在家门口鞋柜上的一部“VERTU”手机藏在厨房里,企图非法占有。次日10时许,苏先生找不到手机便问张芸,张芸称未见,并趁下楼挖萝卜时将手机放在塑料袋里埋在萝卜坑里。后苏先生报警,民警翻看了小区的监控录像并根据苏先生之妻提供的线索,在萝卜坑里提取到被盗手机,经鉴定该“VERTU”手机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被盗手机已发还。“我咋知道这东西恁贵啊!”案发后,张芸惊呼。
庭审现场:不懂法,不知是偷
5月29日上午10点钟,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被告人张芸在两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被带到被告席上。她低着头,眼睛红红的。法庭上,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张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芸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之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我不懂法律,当时心里认为不是偷手机,他欠我工钱没给,我想着这手机也就一两千块钱,正好抵我工钱了。”张芸说,“拿他手机肯定是错的,我不知道违法,现在非常后悔。”
张芸辩护人也称,张芸是一名农村妇女,系文盲,不懂法。她进城做家政工作只是贴补家用。被害人拖欠工资在先,才导致张芸偷手机抵工钱。张芸盗窃手机价值特别巨大,但希望法庭根据张芸的具体情况,建议量刑在十年以下。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