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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办案化纠纷 一片赤诚解民忧

办案能手之民二庭陈春阳

发布时间:2012-06-26 17:07:35


  陈春阳,男,1972年1月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1月调入我院工作至今。自2006年担任民二庭审判员以来,他多次受到市、区级单位的嘉奖,年年被院里评为“调解能手”、“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其中2010年被市政法委授予“郑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至今没有引发一起当事人上访事件的发生。

  一、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该同志任职以来始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体会其内涵,认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他还能够坚持全面、系统、深入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素质,尤其注重知识更新,注重对新的法律政策的学习。

  二、工作认真负责,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

  在工作中,该同志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并一直保持踏实、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审结一起案件,就要化解一起矛盾,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和谐。”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调解案件时,他重视运用法、理、情,针,并提出了“迂回法、暗示法、换位法”等调解五法,对不同案件采用不同的方法,以争取达到各方的满意。在审判实践中,他能与当事人换位思考,增进与当事人的沟通和理解,用“给当事人让一个座位、倒一杯热水、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心声”的态度对待和尊重当事人,用行动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他自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一直在民二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00多起,每年结案率均在97%以上,调撤率也达到80%,无论在结案数还是结案率及调撤率上,在院里均名列前茅。

  三、保持廉洁司法,培养优良作风

  在日常生活中,该同志严格自律,为人处世低调,虽工作在审判一线,但能正确处理形形色色的诱惑。在工作中始终能够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勤政廉洁,公正办案,做到两袖清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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