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强简介:1981年4月20日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毕业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当年8月份分配进入区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宣传调研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被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郑州中院评为扫黄打非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本院评为办案能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该同志任职以来能够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体会其内涵,认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过程中,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能够坚持全面、系统、深入的业务理论学习,尤其应注重知识更新,注重新的法律政策的学习,其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同时于2010年开始在河南大学攻读在研究生,系统地对法律知识又进行了理论的学习。并积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钻研审判业务,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地充实自己,具有较高的办案能力。
二、踏实努力工作,奉献青春和热情
审判实践中,能够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到自己的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时处处多考虑人民群众,从爱民、便民、为民的角度出发,做好审判工作。自2007年以来,本院刑庭开展了“土地违法案件专项活动”、“法轮功违法案件专项活动”、“非法行医违法案件专项活动”等活动,其按照院里安排负责上述案件的审理,其经常加班加点,统筹安排,并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案件审理进展情况,由于工作安排有序,打击重点突出,上述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成果。其还积极承办刑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比如2008年承办的被告人郝书堂等三十余名被告人非法经营一案,被害人达一千余名,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且涉及区稳定工作,由于工作得力,该案的妥善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化解了社会矛盾,得到了区委政法委的肯定。并且自2007年以年,每年承办的刑事案件平均在140件以上,由于工作方法得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每年均受到本院及上级法院的表彰。
三、恪守清正廉洁底线,公平公正办案
作为刑庭一名审判员,其深知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其平时注重接受廉洁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刻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从不感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八小时以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八小时以外遵守省高院关于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在院长、庭长的带领下,不图名、不图利,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己任,团结协作,第每均圆满完成了院责任目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