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安排,5月31日上午,苏格兰检察长弗兰克•穆赫兰德一行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廷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超和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郭宝安的陪同下,到我院旁听被告人吕根友信用卡诈骗一案的审理。
苏格兰检察代表团包括弗兰克•穆赫兰德检察长(Frank Mulholland)、检察长助理私人秘书卓安•富勒(Joaone Foley)、有组织重大犯罪组副组长恩斯特•史宾(Emest Shippin)及英国大使馆苏格兰事务一等秘书麦哲成(Philip Morgan)等。
被告人吕根友信用卡诈骗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7月28日,被告人的女儿吕彩丽(另案处理)将捡到的被害人赵新贞的工商银行卡及事先获得的银行卡密码一同交给被告人。吕根友明知是捡到的他人的信用卡,于同年7月30日以515元雇用摩的司机卢正杰一同到郑州市新郑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的工商银行新郑路支行,由卢正杰在银行柜台上从赵新贞银行卡上盗取人民币4万元现金交给被告人,后二人逃匿。现赃款已追回,发还被害人。法庭经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吕根友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庭审结束后,弗兰克•穆赫兰德检察长一行又与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