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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水无香 润物无声

——记我眼中的徐苗苗法官

  发布时间:2012-08-10 11:30:19


    真水无香,虽然她未曾顶着英雄的光环,却长年无怨无悔的坚守在审判一线默默奉献,如一汪清泉,涤净人间不平事,润物无声、源远流长……她,就是管城区法院民二庭的徐苗苗法官。

    我是2010年通过全省统一考试进入管城区法院的,由于之前是做过律师,所以在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上都有很大差异,令我不禁担忧,唯恐新工作不能很快学会、上手,跟不上承办人的办案节奏,以至于连累到整个庭室的工作进度和办案质量。然而,在我跟从徐法官的第一天,她就亲自耐心地指导我该如何发传票、如何做开庭准备、如何归档,并且每一个环节都做了详尽的示范;庭审中,徐法官也总能适当放慢庭审节奏,方便我记录,并且及时、细致地指出我记录中的错误或不当。平时,她也经常教导我该如何在庭审中总结、记录案件的争议焦点,这不仅使我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养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工作习惯。徐法官的耐心指教、善待新人在民二庭是有口皆碑的,以往做过她书记员的同志和我一样,对她的宽与待人都充满了感激。

    “民事案件无小事”,徐法官深知个中道理。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办案中,她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徐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调解办案,在今年审结的案件中,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占80%以上。她用真心、诚心、热心巧解矛盾,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的审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她受理的7名业主诉某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妥就可能激化矛盾,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徐法官认真审阅7本案卷材料,准确把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促使诉争双方认识其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最后摒弃前嫌,握手言好,7名原告笑着离开了法院,临走前还一个劲的道谢,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用在徐法官身上最合适不过了。2011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代理人趁我们不注意时,放到徐法官办公桌上一张银行卡。庭审结束后徐法官把那位代理人留了下来,对她说:“请把卡拿走,否则就交到院监察室了”。声音很小,但顿时那位代理人的脸就红了。判决下来后虽然被告败诉了但并没有上诉,他已被徐法官深深折服了。这样的事情还很多很多……

    在我眼里徐法官虽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也没有振聋发聩的豪言壮语,但却是十年如一日,默默地耕耘在审判一线。就连徐法官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次在庭审中被当事人因误解或不懂法律规定而遭到侮辱和谩骂;记不清有多少次因拒绝吃请、拒绝说情而得罪过多少朋友;记不清有多少个晚上她坐在家中的电脑前,翻阅卷宗、撰写法律文书;她更记不清多少次因他的公正裁判让当事人怀着愤恨而来满意而去;她也记不清多少次案件审结之后,当事人拉着她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唐朝罗隐曾有诗云:“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对此,徐法官总认为:“长年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虽然又苦又累,但看到经过自己的努力,所审理每起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满意,这就是我最大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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