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我从院执行局调入行政执行工作,曾在法院工作了多年,但对行政庭的工作不太熟悉,为了尽快的进入工作状态,自己就认真的学习行政实体法,行政诉讼法,向行政庭有工作经验的同志学习、请教。4月8日,主管行政庭工作的庄院长及庭长李鸣鹤找我谈话说:咱庭里有件老案件,想交给你来办。我说:什么案件,让我了解一下。庄院长说:我们管城区计划委员会申请执行王顺利、徐凤凰(均化名)超生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此案是老积案,也是当事人经常上访、告状案,案件承办难度较大,你是在院老法官,有办案能力和经验,我相信你能办好。听了案情,及对领导的信任,我很愉快的接收了此项工作任务。
我先把此案大概基本情况介绍一下,该案件是一件老积案、上访案。案情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王顺利、徐凤凰两口因超生被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处罚,王顺利对行政处罚即不复议又不交纳社会抚养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计划生育委员会2005年2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王顺利夫妻,因拒不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征收义务,本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拘留王顺利十五日。而后,王顺利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违法办案,裁定缺乏法律依据为由,长期到省、市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上访告状,要求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撤回处罚决定及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并诉讼要求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赔偿因拘留王顺利造成经济损失数万元。
我院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多次专门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多办实事的原则,发扬马锡五的审判方法。我接到案件后,认真阅卷,找到双方矛盾的焦点,制定调解方案,三次传询王顺利及王顺利的委托代理人王田(化名)到庭调解,两次到圃田乡王顺利家做工作,为了使本案加快工作进度,又通过和王田关系密切的人协调做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关系,多次多方面协调,当事人的代理人非常感动,最终双方矛盾得以圆满解决。2009年5月11日使王顺利“老大难”之案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案件的解决使各方都十分满意,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一面内容为“以民为本肯微服,曲中求直用心苦,数载积案一朝了,功高当赛马锡五”的锦旗被唐庄村村民王顺利送到我手中,王顺利及其代理人都说“俺服了,你们法院的工作真做到家了,我不再上访、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