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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抓回“老赖”

  发布时间:2012-12-10 11:09:59


    全市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仪式大会后,我院执行局立刻按照市中院文件要求,迅速行动起来。12月5日,我院顺利执结一起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案件,“赖账户”孔某某被执行法官从酒桌上带回法院,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孔某某当场将13万元交付给申请人裴某某。

    申请人裴某某申请执行孔某某合同纠纷一案,2009年,裴某某与孔某某经过口头协商合作进行玻璃饰品深加工,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后因在合伙经营期间双方存在分歧,裴某某提出退出合伙。2010年7月6日,孔某某向裴某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致2010年7月6日孔某某与裴某某解除合作关系,余欠裴某某投资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正,余款致2010年12月31日前还清!”我院判决孔某某支付裴某某欠款13万元及违约金。该案立案执行后,我院立刻展开执行行动。经调查,被执行人孔某某已经搬离原住址,经查询各银行亦未查到其银行存款。考虑到被执行人开办有工厂,经常会宴请客户,我院遂向其开办的工厂附近各大酒店下发限制高消费令,并重点布控申请人前往查找。

    12月5日中午,经申请人裴某某举报发现被执行人孔某某正在中州大道茶叶市场附近“亚龙湾”大酒店就餐,执行法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立刻采取行动将被执行人孔某某带回法院。经过执行法官一个下午的耐心细致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孔某某在强大的法律、政策压力下,与申请人裴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立刻给其妻子联系,当天下午5点半时,其妻子将多方筹措的13万元交到在法院等候的申请人手中,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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