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案件,51岁的苏老伯状告自己的养子和养子的前妻,要求法院判令二人支付自己这几年为他们二人抚养女儿的费用3万元。
原告苏老伯提交的诉讼材料显示,自己的养子李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后于2005年1月生育一个女孩儿,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07年协议离婚,但却隐瞒了有孩子的事实。离婚后,李先生把孩子交给自己的养父苏老伯来照看。苏老伯见孩子可怜,就答应帮助照看。于是,这个孩子就在苏老伯家里生活了,孩子的全部生活费、教育费等,都是苏老伯自己在承担。一晃5年多过去了,如今,苏老伯年事已高,带着已经8岁的小女孩生活,越来越感觉力不从心。而且多年来,李女士与李先生从未付过小女孩的抚养费,苏老伯多次与他们协商,都没有任何结果。如今,苏老伯连养活自己都困难了,实在是没有经济能力再付出了,现在小女孩已经8岁,渐渐地懂事了,花费也越来越大。无奈,苏老伯只好诉至法院,让法官来管管这对不负责任的父母。
目前,管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编辑点评:都说父母与孩子血脉相连,可这一对父母竟忍心把自己的骨肉扔给孩子的爷爷好几年;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可这一对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却没有一丁点的责任心……
苏老伯太善良了,只索要3万元的抚养费。而那个跟着爷爷生活了5年的小女孩,不知道她的梦里有没有爸爸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