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小,不懂事,喝了些酒,大家一起哄才犯了错。”5月23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少年法庭)对一起刚刚起诉过来的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进行评估,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起诉阶段的情况进行调查。
“在法院开庭审理前,对符合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且没有监护条件的或者家里没有时间进行监护的,法院对其进行观护帮教,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能够更快地回归社会。”该院少年法庭庭长杨云辉介绍。
她说,对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观护帮教,是法院建立特色少年审判制度,延伸审判职能的一次创新,在全省法院范围内管城法院尚属首例。
开庭审理前对取保候审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观护帮教
“两名少年,因冲动酒后抢劫。在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时表现也很好。”管城检察院孙永记向法院介绍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公诉阶段的情况。
经过法院调查,法官发现,这两名被告人辍学多年,平时缺少家人的管教。若是在审判阶段进行取保候审,家人又没有时间对两名少年进行较好的监护,这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以后走上正途非常不利。于是,法院经过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进行评估测评后,决定对他们进行观护帮教。
“我们犯了错,现在很后悔,我很愿意去观护帮教基地接受教育,这不仅能让我学到一技之长,也能为我以后更好的回报社会、回报父母奠定基础。”未成年被告人小明、小雨纷纷表示。
当日上午,管城法院在郑州青龙山庄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也挂牌成立。法院与青龙山庄签订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协议。小明、小雨被送到了该基地进行学习、工作。
“你们在这要好好工作,有什么困难可以与基地负责人或者打电话跟我们法官反映,我们也会定期来基地对你们的情况、表现进行调查。”杨云辉对小明、小雨说。
观护帮教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审判时的参考
据了解,社会观护帮教基地是管城区法院选取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这些企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合作的原则与法院签订社会观护帮教协议,共同致力于改善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环境。未成年被告人在社会观护帮教基地以职工身份进行学习和工作,法院和帮教企业共同为其确定帮教辅导员,并根据其个体情况为其制定帮教方案。
帮教企业应当无歧视、平等的对待未成年被告人,并向其提供工作和相适应的生活补助费用。期间,除了帮教辅导员,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对其他员工进行保密处理。同时,法院启动社会调查员制度,要求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人被告人期间的平时表现、工作学习情况等进行调查。
杨云辉说,“在开庭审理时,社会调查员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调查情况反馈给法院,法院将社会调查员调查的结果作为参考,充分考虑。